学院网站 | OA系统 | 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工作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即将开始。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材料,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的基本依据。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不断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基本党务知识和组织观念教育,要求毕业生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各系党总支应在毕业生离校前专门召集全体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教育,确保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的衔接工作

1. 近期转正的毕业生党员,请各系党总支在6月5日前将党员转正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 对于预备期超过3个月的预备党员,要认真填写预备党员鉴定表(附件1),对其毕业前在预备期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放入党员档案中。

3. 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应将其不同培养阶段形成的入党申请书、团员推优材料、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鉴定表、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整理,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材料完整后,方可归档。各系党总支根据招生就业办公室要求,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1.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党总支,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党组织。

各系党总支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部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6个月组织部一般不再办理。

对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或者组织关系未收到回执的毕业生党员,日常的学习教育和党费仍应及时参加并缴纳,直到其组织关系落定。

2. 各系党总支按照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填写《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附件3)发放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并指导学生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以上材料6月7日前报组织部。

3. 组织部审核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

4. 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毕业生党员寄回原所在党总支,便于各党总支掌握学生组织关系转接情况。逾期未收到回执联的,需及时与转入地党组织和党员本人联系,了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督促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各系党总支9月30日前收齐后统一交组织部。

 

附件:

1.预备党员鉴定表

2.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4.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5.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1日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docx

返回】 【打印

© Copyright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6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518号

邮编:310053 浙ICP备05014568号 技术支持:朗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