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登记工作
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思想汇报、政审材料、群众调查材料和党校培训证明等。同时核查各个关键时间节点是否符合规定。
对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的新生党员,须及时认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将情况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妥善处理。
党员身份确认后需填写《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相关党员档案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启动接转手续。
二、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材料接收工作
仔细审核并认真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登记工作,对于材料齐全、程序规范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应及时安排培养联系人,做好考察工作,并填写《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三、材料上交相关要求
各教学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核查工作至少需2名以上党务干部或正式党员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请各教学党总支于10月19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施少东,联系电话:87151073。
附件:
1.《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
2.《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