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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属各教学党总支:

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登记工作

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思想汇报、政审材料、群众调查材料和党校培训证明等。同时核查各个关键时间节点是否符合规定。

对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的新生党员,须及时认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将情况报送校党委组织,妥善处理。

党员身份确认后需填写《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相关党员档案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启动接转手续

二、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材料接收工作

仔细审核并认真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登记工作,对于材料齐全程序规范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应及时安排培养联系人,做好考察工作,并填写《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材料上交相关要求

各教学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核查工作至少需2名以上党务干部或正式党员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请各教学党总支于1019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施少东,联系电话:87151073

 

附件

1.《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

2.《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

 

 

                                     党委组织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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