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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主题教育期间第三次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党组织,各二级单位指导组:
根据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经研究,请于近期开展各二级单位指导组第三次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29日前
二、检查方式
赴各二级单位现场检查
三、检查重点
1.本单位开展主题教育阶段性材料。内容上一般包括截止目前已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特点、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计划。(请各指导组汇总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2.与校本级实施方案相配套的党总支实施方案和支部推进计划,既要有规定动作,又要有凸显各自特色的自选动作。
3.所属支部组织的历次学习活动相关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中自学必读书目,四个指导性文件和11个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胡兆富、黄文秀和陈立群等三位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等,要确保《支部工作记事簿》中记录准确、佐证材料完备。
4.全体党员“两书一章”学习情况及应知应会测试情况。(10月25日前全体党员完成“两书一章”学习)
5.二级教学单位班子成员调研方案、调研成果等书面材料,调研交流会相关材料。(10月22日前完成调研交流,请各指导组汇总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6.二级教学单位班子党员处级干部专题党课讲稿,需提前由各二级指导组和校党委分管联系领导审查签字。(10月25日前完成讲党课,请各指导组汇总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7.各支部书记上党课(或向支部党员报告学习体会)讲稿,需由各二级指导组审查签字。
8.《党总支会议记录本》《支部工作记事簿》。
9.主题教育期间全体党员通过在职党员进社区、“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等活动,结合党员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10月30日前需全部完成)
10.本单位其他可提供的特色材料。
四、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指导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次集中检查,并形成相应检查情况单,集中检查反馈请于10月29日报党委组织部。省委指导组或校党委组织部将在下周集中赴各二级单位随机抽检。
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单位检查情况单
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党委组织部代章)
2019年10月22日